10-Aug-2012

昨晚七時多還在公司工作中,突然有同事過來跟我說出一個壞消息︰一個在多年前離職的舊同事因癌症在中午時候離世了。因跟她不太熟落,一直沒有聯絡;都是在同事口中才知道厡來病發已一年多,發現時已是第三期,早已不樂觀。

不過最不幸的是,上星期跟她較熟的同事去探過她,才發覺納稅是多餘的。一個已病入膏肓的人,在離開前都得不到社會的尊重;正式的床位都沒有一個,只睡在放在大房門口的擔架床上,探病的人只能站在走廊上,不斷的要閃避經過的人。而且環境很嘈雜,根本就不能好好的休息;又沒有私隱,大小二便、清潔身體和換衣都很不方便。

一個人一生為社會貢獻,奉公守法;在走到生命盡頭時卻被社會丟在一旁,好像以變成是一件垃圾。在這樣的地方生存著,對將來還有希望可言嗎?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